实验室的技术安全,环境保护,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大事。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为保障国家财产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,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领导责任
实验室系统的各级领导,必须重视安全技术工作,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:
1.检查有关技术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,定期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检查整顿改进活动,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。
2.每个实验室确定一名安全员,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
3.事故处理:实验室如果发生爆炸、火灾、中毒、失盗等事故,应根据《新疆农业大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》及时组织抢救,减少损失(失盗现场应予保护)并向实验室与基地处、教务处、资产后勤管理处报告。查清事故原因,妥善处理。
二、环境
1.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、器材的安全、整齐、清洁。通道宽度应不小于一米。
2.实验室的照明和采光,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,满足工作人员照明的需求。
3.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,使室内温度及空气清新度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及仪器设备性能要求。
4.根据实验室具体需要,设置消除化学毒物、蒸汽、废气、废液、射线等有害物质的设备和设施,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。
三、防火
1.各实验室应配备必要数量,品种适合的消防器材,存放固定、明显、易取之处,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。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。
2。有关人员必须时刻警惕火灾的危险性,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、扑救火灾方法和疏散逃生知识,会报警,会用消防器材,会扑救初期火灾,会疏散逃生。
四、用电
1.实验室电器设备和线路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,应有专人管理和定期维修。
2.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性能要好,并安装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的设施。
3.各实验室的电炉不得用来烧水、取暖,严禁在烤箱内烘烤易燃品、爆炸
品。
4.产生大量蒸汽、粉尘、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,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
5.不准乱拉电线、乱接电源,增加电器设备要按具体部门审批手续办理
五、危险化学品及设备
1.对易燃、易爆和剧毒危险品,要按规定严格执行“五双”制度,即以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账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。
2.各种压缩气瓶,不可靠近热源。距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,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,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。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,专瓶专用。私自改装其他气体。

